淄博宏达“黑天鹅米乐”事件全记录:政府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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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乐知情人士透露,重组“搁浅”也是因为债券兑付存在风险。“当地政府和承销商都希望答应重组的山东焦化出资支援,而山东焦化则希望短融兑付问题解决后再进行重组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最终各方在3月1日谈判破裂了。”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此前已宣布违约的“15宏达CP001”在当地政府的介入和积极协调下,资金筹集有进展,4亿元短融的本息近期有望得到足额兑付。

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时,发行人淄博宏达并未作出回应。主承销商浦发银行的回复表示,“一切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米乐3月8日兑付截止日,“15宏达CP001”发行人淄博宏达一纸公告正式宣布,因未筹集到足额的资金,本期债券违约。这也是截至目前,债券市场上第一例发布了兑付公告,且未进行任何风险提示却最终违约的债券。从风险暴露、意外发布兑付公告、突然违约再到有望兑付,其中的过程可谓一波三折,步步惊心。

兑付风险其实早有苗头。3月2日,淄博宏达及债项评级被大公国际由A/A-1下调至BB+/B。当日本报以《淄博宏达“卖子”后再“卖身”仍面临4亿短融兑付风险》为题进行了报道,并提示了相关风险。

3月3日,发行人淄博宏达“意外”发布了兑付公告。没想到3月8日,即最后的兑付日,剧情却“惊天逆转”。3月8日晚,淄博宏达再次发布公告称,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债资金,“15宏达CP001”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已构成实质性违约,公司将通过多种途径努力筹措偿债资金。

米乐银行间市场清算所也于当日公告称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3月8日是淄博宏达”15宏达CP001“的付息兑付日。截至日终,我公司仍未足额收到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支付的付息兑付资金,暂无法代理发行人进行本期债券的付息兑付工作。”

政府介入化解风险

2015年3月9日,淄博宏达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4亿元的短期融资债券(简称“15宏达CP001”),该期债券期限为1年,将于今年3月8日到期兑付本息。本期债券的利息为8%,到期发行人将要偿付的本息共计4.32亿元。

知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由于淄博宏达是当地的龙头企业,就业人数近万人,发生风险后当地政府也对淄博宏达的情况格外重视,曾多次介入化解淄博宏达的债务问题。

该债券发行文件显示,淄博宏达本是山东省一家以铁矿石开采、矿产品深加工和销售为主业的民营企业。其下游是钢铁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受铁精粉市场价格下跌的影响,公司毛利率持续下滑,盈利能力被显著削弱。

因为流动性紧张,该公司曾尝试“断臂”求生。2015年12月14日,淄博宏达与梁秀红等五名自然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旗下上市公司宏达矿业2.14亿股股份转让。股权转让后,淄博宏达对宏达矿业的持股比例由43.84%下降到2.24%,丧失了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不过“卖子”后,淄博宏达仍未走出困境。按照股份转让价格为 10 元/股,淄博宏达获得的收入约21亿元。不过,大公国际的评级报告显示,“2015年11月-12月期间,淄博宏达已使用股权转让所获得的资金偿还了16.24亿元的借款,短期偿债能力仍然较大”。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9月末,淄博宏达本部总有息负债为39.82亿元,全部为短期负债,偿债压力仍较大。

2015年12月25日,淄博市政府召集当地人民银行、银监局、银行业协会、包括农行、工行、交行、中行、浦发、兴业、招商、东营银行、中信、齐商、临淄农商行、光大、民生、平安、恒丰、华夏、北京、天津等债权银行在内的各方召开会议。

据与会人士透露,当时政府方面要求各债权银行对淄博宏达存量的信贷做到“不抽贷、不压贷、不缓贷,不提高担保条件,对到期还款可采取借新还旧方式给予续贷”。同时,要求债权银行承诺,不擅自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提起诉讼,不查封冻结企业资产。

除此之外,知情人士表示,注册地同在淄博的另一家大型民企山东焦化,因此前与淄博宏达也有业务往来,在政府的积极协调下,山东焦化参与淄博宏达的重组。

重组中止始末

2016年1月20日,淄博宏达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称,山东焦化通过其子公司山东铁雄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山东铁雄”)对淄博宏达的母公司淄博淄博金召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淄博金召)进行了收购。收购完成后,山东焦化持有山东铁雄66.33%股权,山东铁雄持有淄博金召100%股权,淄博金召持有淄博宏达100%股权。因此,山东焦化成为淄博宏达的实际控制人。

2月1日,山东焦化也发布公告称,收购淄博金召的目的是为了公司的转型升级,实现其战略规划布局。不过,“本次收购工作尚未完成,发行人正在聘请国内会计师和评估师对宏达矿业的海外矿产进行重新评估,发行人同时聘请律师对本次收购工作的法律方面进行辅导,发行人需要支付的对价尚未最终确定,正在与被收购方协商中。”

知情人士表示,虽未支付相应的对价,但是早在2016年1月8日,淄博金召的股权已经变更登记到了山东铁雄名下,淄博宏达名义上成为了山东铁雄的子公司。“不过山东焦化进驻后进行了审计和尽调,发现淄博宏达及关联公司隐形负债比较重,且结构复杂,重组难度较大,于3月2日决议中止该项重组计划。”

公开资料显示,淄博宏达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段连文。除了淄博宏达,段连文还实际控制了南金兆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铁精粉、焦炭、发电、生铁、钢坯等,与淄博宏达业务高度相关。作为关联企业,淄博宏达曾为南金兆集团的数亿融资提供担保。其中截止2014年9月末,淄博宏达为南金兆集团的担保金额为2.88亿元。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还了解到,早在2014年南金兆集团就出现了流动性风险,浦发银行作为债权银行之一也曾多次参与协调化解。但淄博宏达于2015年3月发行短融时,其募集说明书中未披露这一风险状况。

对此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浦发银行表示,“淄博宏达是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人和信息披露主体,南金兆集团与发行人淄博宏达之间不存在任何股权关系,南金兆集团不在淄博宏达并表范围内。”

知情人士还透露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重组“搁浅”也是因为前述债券兑付存在风险。“当地政府和承销商都希望答应重组的山东焦化出资支援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而山东焦化则希望短融兑付问题解决后再进行重组,最终各方在3月1日谈判破裂了。”

21世纪经济报道获得一份淄博市政府发给浦发银行济南分行的《关于商请解决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短融兑付问题的函》,该函显示,在此之前,政府、监管部门曾多次对接协商淄博宏达短融兑付问题,但一直未达成一致方案。山东焦化方面明确提出,若这4亿元的短融不能按期兑付,该公司将在违约前中止重组的进行。该函落款日期为2016年3月1日。

3月7日,山东焦化集团发布公告称,“因双方意见不一致,山东铁雄于2016年3月2日召开董事会决定中止本次收购。山东铁雄于当天将淄博淄博金召的 10O%股权退回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3月2日当天,淄博金召的股东已经由山东铁雄变更为“青岛北海冶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后者为自然人股东何斌和李杰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

分析人士认为,3月1日便明知山东焦化集团没有支持淄博宏达偿债的意愿,且将退出重组,但3月3日,发行人淄博宏达及主承销商浦发银行仍如期对外发布了付息兑付公告,说明当时还是有其他渠道的偿债资金可能到位。3月8日临时出现了违约,可能是当时答应的出资方又变卦了。

米乐浦发银行官方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回应称,发行人作为债务人,承担了及时披露兑付公告以及对到期债券还本付息的责任,发行人应该采取各种措施,积极筹措资金,按期兑付本息。浦发银行作为主承销商,履行主承销商职责,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告,以及督导发行人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